动态信息 — 通知公告
市残联2025年度部分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评估机构遴选公告
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,需对2025年度部分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估,欢迎有关评估机构参与公开遴选。
一、服务内容
采取问卷调查、实地访谈、调阅资料和数据分析等形式,对以下项目的规范性、执行性、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开展服务质量评估,形成评估报告。
1.长春市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项目;
2.长春市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项目;
3.长春市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;
4.长春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服务项目;
5.长春市大龄自闭症和智障青少年补贴项目。
评估机构可选择以上一个或者多个项目参与遴选。
二、服务价格
每个项目的预算控制价均为人民币5万元(含税,全包价)。评估机构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价,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。
三、服务时限
残疾人集中托养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、大龄自闭症和智障青少年补贴等三个项目评估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结束;
残疾人居家安养项目评估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结束;
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评估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。
四、资格要求
评估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.在民政、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登记注册,业务范围涵盖社会服务类项目评估业务的机构(单位);
2.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,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提供承诺书)。
五、响应文件要求
评估机构提供的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1.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文件复印件和承诺书;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(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3.单位简介;
4.报价单(格式自拟,分项目报价);
5.服务方案(根据相关政策法规、项目基本情况,分项目制定包含但不限于评估指标、工作流程、结果运用等内容的评估服务方案。相关政策法规、各项目基本情况请点击文末链接查询);
6.业绩证明(近2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);
7.承诺书(格式自拟,至少包含:所有材料真实有效,保证按期保质完成服务等);
8.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。
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六、响应文件递交
1.递交时间:2025年7月2日14:00-16:00,逾期不予接收。
2.递交方式:现场递交纸质文件。
3.递交地点: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(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898号,房间号502)。
4.接收人及联系方式:陈鹤,0431-88651546。
5.响应文件份数:正本1份,副本3份(均需装订成册)。
6.密封要求:递交响应文件前,请将响应文件正本与全部副本放在一个包封中,密封完好,在密封处加盖公章,并在包封外标识项目名称、评估机构名称等内容。
七.其他事项
1.参与每个项目的评估机构有效报价须不少于3家。不符合资格要求,或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,作无效报价处理。
2.市残联组织成立评审小组,对评估机构的服务方案、服务业绩、专业资质、预算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,分项目确定成交评估机构。
3.成交评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遴选要求、响应承诺和甲方要求,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约履行义务,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评估工作,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分包或者非法转包。
4.市残联保留解释及调整本项目内容的权利。
相关政策法规链接:
各项目基本情况(承接机构)链接:
初审:李东辉 复审:张英君 终审:曹阳